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阶段性(过程性)
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本学期前半段课堂教学的实际运行状态,帮助任课教师在学期中途获得学生反馈并作出调整,推进“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在第九周开展阶段性(过程性)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性质
本次评教为过程性评价,与期末总结性学生评教相互独立、评价结果互不影响。本轮结果不计入教师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不用于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与绩效分配,不进入教师业务档案,不进行院际、课程间排名,也不对外公布分数。评教结果主要用于教师本人改进教学、学院开展教学研讨,以及学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帮扶。
二、评教时间
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8:00至11月8日(星期日)24:00。系统到期自动关闭,不再安排补评。
三、评教对象与范围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第九周及此前已开课的全部本科课程。
四、评教方式
学生登录评教系统,进入“教学质量评价—过程性评价”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生按本人实际修读课程填写《学期过程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见附件2)。评价采取学生自愿、匿名方式,系统不向任课教师、学院及任何第三方呈现单个学生的填答内容,也不将填答内容与学生身份关联。学生仅对需要反馈问题的课程进行评价,无需评价所有课程。
五、评教内容
评教采用《学期过程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全表共13题,由评分项和开放性反馈两部分构成。
评分项10题,分别为师德师风、态度能力、秩序把控、方法任务、内容实际、学习兴趣、沟通指导、学习投入、学习收获、作业反馈;每项满分10分,第1—10项合计满分100分。其中第10项“作业反馈”针对教师批改作业、测验、实验(实训)报告的及时性与反馈有效性评分,与第4项“方法任务”侧重任务布置分开评价。
开放性反馈共3题,请学生结合具体事例回答:到目前为止教师的哪些做法最有助于学习;目前哪些因素在阻碍学习本课程;最希望教师的课堂教学在哪些方面改进,并给出一条最具体的建议。
六、组织实施
(一)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宣传与组织,须向学生讲清本次过程性评教采取“自愿、匿名、不计分、不排名、不影响教师考核”的性质,消除学生顾虑,引导学生客观、具体、负责任地填写,避免敷衍填答和情绪化评价。
(二)学生填答评分项时,请按0—10分整数评分,避免对全部项目连续勾选同一分值;开放性反馈请用具体事例说明,写清课程、环节或时间,便于教师改进。
七、结果反馈与改进闭环
(一)评教结束后一周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汇总评分结果与学生意见,推送至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由学院根据评教情况反馈到任课教师本人,学院阶段性评教的整改报告将上传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教学整改”中,作为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过程记录留存,平台具体操作见附件3。
(二)对学生反映较为集中、评分偏低的课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在第十一周至第十四周安排教学督导跟进听课,并视需要组织一对一教学咨询与帮扶;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对该部分课程进行复评,检验改进成效。
评教期间如遇系统故障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马立贤,联系电话:022-28771121。
附件1:阶段性(过程性)学生评价流程图
附件2:学期过程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
附件3: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教学整改(供学院参考) 操作手册ppt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