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新)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 首页 | 质量保障 | 专业标准 | 教学评估 | 专业认证 | 政策法规 | 质量报告 | 教学督导 | 监控邮箱 | 质量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开展拟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系列、实验实训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基本功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08-28 13:31   审核人:

关于开展拟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系列、实验实训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基本功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教师等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了更好更高效的服务本校教师,针对拟近两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系列(含思政教师、辅导员)、实验实训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开展教学基本功评价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

在两年内申报教师系列、实验实训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根据文件《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教师等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教学基本功申报要求,申请人最晚须在拟申报职称前一学期提出申请

注:已经预申报过的教师不必重复申请。

二、评价内容

申请人教学档案材料、面授课教学情况。

教学档案评价成绩面授课教学评价成绩两年内有效

评价流程

1.各学院、部、中心将本部门教学基本功评价申请人员信息进行汇总统计,上交电子版统计表(附件1)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邮箱。jsb@tsguas.edu.cn,截止日91日。

2.非教学单位的教学基本功评价申报人请直接填写附件1,发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邮箱jsb@tsguas.edu.cn截止日期91日。

3.申请人按照学校要求将所授课程教学档案相关文件提交在课程所辖部门存档。

4.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校督导对申请人的教学档案评价在每学期期初教学档案检查时进行,听课评价为随机随堂听课,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三、申教学档案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本人准备

包括:授课计划、教材(或校本教材)、实践指导书实践报告(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平时记分册、过程考核资料(作业、小论文、图纸、报告、工单、测验等)、学生成绩登记册、成绩分析表和试卷命题与评分质量分析、课程教学小结等。

相关要求:

1.上述教学档案材料应为同一门课程,同一个学期的教学材料。课程思政要融入课堂教学建设,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等各方面。
   2.申请准备的未在上述规定教学档案范围内的材料,应与本人教学基本功直接相关,材料简洁明了,放置于规定教学档案之后,仅供评审专家参考。

3.授课计划:应经本部门审核通过的确定稿。

4.教材(或校本教材):应本课程实际选用的教材,并能体现思政教育。

5.实践指导书、实践报告(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属于实践课程或包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提供,须提交完整的实践指导书,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实践报告10份以上。

6.过程考核资料(作业、小论文、图纸、报告、工单、测验等):应为原始记录材料,每门课程须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过程考核资料10份以上。

7.平时记分册:应提供原始记录材料。

8.考查课程的学生试卷,也可以是大作业、设计、图纸等形式(以教学大纲要求为准)。

9.学生试卷

(二)各教学单位协助申请人提供

包括:课程教学大纲

相关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为实际教学中使用的大纲(三级审核完毕),仅作为评审参考依据,不作计分项。

四、面授课教学情况评价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公室要求,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校督导组专家拟在两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系列、实验实训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随机随堂听课1次,听课时间1学时(45分钟)以上,并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成绩两年内有效。

校督导组专家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津中德政[2017]83)要求,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同时包括对授课计划、教材、教案、实验、实训课的实践指导书等相关教学资料的评价。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电话:28771121    

附件1:教学基本功评价申请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828  


关闭窗口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邮编:300350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